天津市2008年公开选拔党政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公告
为适应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
委决定,面向全国和全市公开选拔31名党政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职位9个,具体是: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规划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总工程师、天津广播电视电影集团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22个,具体是:市委研究室(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水利局(市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市广播电视电影局副局长、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副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天津理工大学副校长、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天津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二、报名的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管理人员。
(二)基本条件:德才兼备,具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
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当任正处级职务(或相当正处级职务)满2年或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副处级职务)满5年(已担任副厅局级或相当副厅局级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报考面向本市公开选拔职位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当任正处级职务(或相当正处级职务)满1年或副处级职务(或相当副处级职务)满4年(已担任副厅局级或相当副厅局级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当具有与所报职位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博士学位;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应当具有担任高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经历,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社会组织人员,应当具有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4年以上经历,并有一定影响力,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