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部门的统计数字表明,本市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大约在10万起左右,其中未造成人员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占7成以上。也就是说,每天约有200起轻微车损事故发生。事故车长时间“赖”在路上,当事人之间有理没理的舌战引来围观,甚至因口角升级引发殴斗,再宽敞的马路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不堵才怪!
其实,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可以快速处理、解决的,所以说上周出台、将于7月20日实施的《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简称“私了新规”),应该算是本市交通领域中的大事,以“快撤快赔”为宗旨的“私了新规”如果执行到位,既能减少拥堵,又能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开车也是一样,万一出了事故怎么办?为了帮助司机朋友们尽快地理解并熟练运用新规,做到有备无患,小陈特地采访了本市交管局的相关部门,归纳了几点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事故,要尽快判断出这起事故是否处在“快撤快赔”范围内。“私了新规”有如下几个要求:事故车辆必须都在本市上了“交强险”;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本市区域内;未造成人员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的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以下3种情况不适宜“私了”:如果发现对方车辆没有号牌,或者对方不能提供有效驾驶证及有酒后驾车嫌疑时,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并等候交警处理。
2.有些是应该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后将车辆迅速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的。其中包括:碰撞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没有检验合格标志的(漏检车)、在外省市投保“交强险”或根本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对方逃逸的及事故双方对事故事实或成因及责任有争议的。这6种属“快撤”范围。
3.除上述9种情形外,轻微事故中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或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形都处在“快撤快赔”范围内。也就是说,该规定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方面没有了责任的主次之分,要么全责、要么同等责任,无疑让事故双方在认定责任时有了节省时间、精力和避免矛盾扩大的理由。
4.为便于当事人识别判断,“私了新规”特别指出了应负全责的几种情形,包括追尾、逆向行驶、倒车、溜车、变更车道、闯红灯、闯禁行等。决定“私了”后,您还应该多留个心眼儿:撤离现场前应该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可以用相机或手机拍下现场情况并标划车辆位置,标划车辆位置可用粉笔在每个车轮的轴心中心垂直于地面的位置上标划“T”形标记。
将车撤离现场后,双方填写《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按照保险员的提示做,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赔付了。
本报记者 陈玉军